29/11 我發佈了一篇部落格 是我很用心很用心的一個一個字打出來的。
先去妳的部落格 一個一個載圖下來 post來我的部落格 然後寫出我對妳的感情
但是現在已經是過去 我們都不再是彼此的姊妹 朋友 閨蜜。
好了。說這些都沒有用 回不去的過去。
26/12
是一個很重要的日子,就是很多年的姊妹結婚lah lah lah 嘻嘻 :)
賴敏玥 ♢ moon 的結婚日子。
我很高興做姊妹 ♡♡♡
我很喜歡我們的姊妹衣,警察姊妹 :)
認識了很多年的姊妹 全部聚在一起 感情不是假的 ♡
爲了新娘 我一天沒有睡覺 只爲了妳的幸福 笑容 ♡
值得☺
新娘子 要幸福,我們永遠是姊妹 :)
喝喜酒 開薰 ☺
下一個 會是誰呢? 待續 .........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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